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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关于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合作办学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时间:2023-02-11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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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厅〔20231号)文件要求,经华侨大学2023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确定华侨大学2023年拟保留”“新增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 拟保留校外教学点(4个)

    1. 泉州市科技培训中心

    2. 泉州市丰泽区博海教育培训中心

    3. 闽侯县学成教育培训中心

    4.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开放大学)。

    二、 拟新增校外教学点(1个)

    厦门市思明区聚创教育培训中心

    公示时间:202327日至215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纪检监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595-22691887(纪检监察办公室)

      0595-22691910(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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