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助学单位及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我校自学考试工程造价(专升本)学士学位授予受阻,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2023年停止我校开考体制改革试点工程造价专业,现就该专业考试及毕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体制改革试点工程造价(专升本)专业考生转入面向社会开考工程造价(专升本)专业参加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工程造价(专升本)专业主考校是福建理工大学,考生需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将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专专业考籍,可申请福建理工大学工程造价(专升本)专业毕业证书。
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7日
初审:罗澜
复审:杨桦
终审:姚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