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生:
为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院与北京“正保自考365”网络助学平台合作建设并开通“华侨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以下简称“助学平台”),选定部分课程,面向我校主考各专业考生开展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工作。
一、报考条件
凡是已取得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报考华侨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及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且已报名参加福建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二、考核细则
参加助学平台学习的考生,在学习过程结束后,可取得所报课程的过程性评价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统考课程总成绩。即:
统考课程总成绩=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
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网上课程学习测评作业占30%,由课件学习时长和知识点练习组成,其中课件学习时长占10%,由助学平台自动记录考生学习时长,根据课件学习时长占课件要求时长的百分比计算该项得分;知识点练习占20%,助学平台自动记录考生参与知识点练习的作答情况,依据知识点练习完成率计算该项得分。
2.网上阶段测评作业占30%,考生通过助学平台完成4-6次阶段作业,平台自动计算每次阶段测评的得分,然后根据各次阶段作业的得分计算该项成绩。
3.网上综合测评占40%,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利用平台完成综合测评。
三、报名方式
考生本人登录华侨大学财务处临时交费平台缴费,缴费成功请截图页面。缴费成功后添加教务微信(18059353777仅微信)进行报名。
学习网址:http://hqdx.zikao365.com
四、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收费标准为160元/科次。
五、缴费方式
登入华侨大学财务处临时交费平台https://cwcsfxt.hqu.edu.cn/client/#/anonymous/anonymous-pay缴交培训费。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请选择相应科次数量进行缴费。
缴费说明:
【电脑版】点击缴费链接,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模块,选择过考课程培训费,设置数量,进入缴费页面,标红星的为必填项目,提交订单进行缴费。
【手机版】点击缴费链接,选择无记名交费,点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选择过考课程培训费,设置数量,点击进入缴费页面,完整填写开票信息,提交订单进行缴费。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8:00止。
七、综合测评时间
综合测评考核时间为10月上旬,具体时间将通过助学平台予以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和助学平台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助学平台预约测评考点、机位及时间,并按时参加考试。
八、成绩有效期限说明
1.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一年内两个考期有效,即报名当次考期及连续的下一考期。
2.若当次考期所报课程的统考总成绩已及格或及格以上,则该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已合并备份,有效期自动终止,下一考期不再继续使用。
3.若当次考期所报课程的统考总成绩未及格,连续的下一考期可继续使用。但连续的下一考期该课程未开考或未报考,则有效期自动终止。
九、重要提示
1.考生应在助学平台上正确填写考生信息。
①确保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考生信息一致。
②确保报考网络助学过程性评价课程的准考证号与报考相应统考课程的准考证号一致。(持有多个准考证的考生请务必注意)
③确保报考网络助学过程性评价课程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10月考期所报统考科目名称相同。
④已通过助学平台报考课程的考生,请勿在其他院校、其他平台报名同样课程。
⑤因上述情况造成网络助学过程性评价成绩无成生成或无法合并的,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通过助学平台报名成功即可开始进行学习。请考生合理安排各环节学习,务必按时在平台公布的指定考点参加综合测评。
十、咨询电话
平台教务微信:18059353777(仅微信)
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595-22692448、0595-22693527
附件一:华大2410期网络助学可报课程目录
附件二:华大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学习手册
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