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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函授专科毕业班学生毕业生产实习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0-10-29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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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专科毕业班学员:

    毕业生产实习是培养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将理论知识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毕业生产实习为180学时,10学分,学生必须是选择到在校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并按以下要求撰写实习报告。未能按时完成实习报告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一、实习报告写作要求

    1.实习目的;

    2.实习时间;

    3.实习岗位介绍及实习内容陈述;

    4.实习体会总结。

    二、注意事项

    1. 实习报告封面、封底由学生自行上网下载,

    地址http://jjxy.hqu.edu.cn/list.aspx?cid=17

    2. “实习单位鉴定”必须由实习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3. 实习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不超过5000字;

    4. 学生必须于20101030日前将《实习报告》使用中国邮政的EMS寄达华侨大学函授教学部。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

    邮编:362021

    咨询电话:0595-22693527

     

     

                      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