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 学校首页
  • 教学部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学部 -> 正文
    关于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4-06-12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数:


    泉州校区业余教学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函授201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厦门校区)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将各专业年级期末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教学安排

    1、本学期泉州校区业余教学各班级教学时间至2014629日结束,考试时间为201475--6,具体考试科目及教室安排详见(附表一),考试时间为2小时。补考时间为2014914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教室另行通知。

    2、本学期厦门校区各班级教学时间至2014622日结束,考试时间为2014628--29,具体考试科目及教室安排详见(附表二),考试时间为2小时。补考时间为2014921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教室另行通知。

    二、考务安排

        1、本学期各专业年级考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自行更改。

    2、属于开卷考试的,应在卷面上注明“开卷”(未注明的均按闭卷处理),开卷考题不能有选择、填空、名词解释等题型,所有开卷试卷必须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负责组织审批。

    3、任课教师在授课结束前应准备两份难度、广度、份量相当的卷(AB卷),2014620前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由教学部任选一份作为期末试卷,另一份作为补考试卷。请任课老师于考试后一周内将考卷和考试成绩报送教学部。

    4、任课教师应参加课程结束考试的监考工作,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监考,应提前向教学部提出,以便另行安排人员代监考。

    三、 考试工作

    1学生参加考试应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不得穿制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考场,否则视为自动交卷。

        2、监考人员由学院指派。除巡视人员和监考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考场。

        3、严格执行《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学生缺勤时数超过该课程总时数1/3的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缺勤时数超过该课程2/3的按挂科处理。因故无法参加期末考试的,应在考试前向继续教育学院学务科申请缓考,并参加补考。

        4、若学生考试作弊,教学部将根据《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试工作暂行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 下学期开学时间及领取教材等事项

    1、下学期泉州校区业余教学正式上课时间为2014920日,厦门校区正式上课时间为2014927日,具体上课时间、科目及教室以课程表为准。请各位同学于8月登陆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jjxy.hqu.edu.cn/),下载相关课程表。

        2、各班学生应在开学第一节课时将学生证上交给班长,由班长统一在开学第一周的周四前到学院学务科报到注册。

      3、各专业年级下学期的教材领取时间,定于下学期开学第一节课前发放。

     

    教学部联系电话:22692448   罗老师    

    22693546   林老师  连老师

    22693527   邹老师                                                                         

                               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20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