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科毕业班学员:
毕业实习是培养学生独立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将理论知识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毕业实习为180学时,10学分,学生应选择到与在校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并按以下要求撰写实习报告。
一、实习报告写作要求
1.实习目的;
2.实习时间;
3.实习岗位介绍及实习内容描述;
4.实习体会总结。
二、注意事项
1.学院将于近期安排指导老师进行毕业实习前指导。
2.实习报告封面、封底由学生自行在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下载区下载,地址http://jjxy.hqu.edu.cn/。
3.“实习单位鉴定”必须由实习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4.实习报告的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不超过5000字。
5.泉州校区业余教学专科班级和厦门校区函授教学专科班级务必于7月10日前由各班班长收齐,交给实习报告指导老师。
泉州校区函授教学专科务必于7月25日前由班长收齐,交给实习报告指导老师。
6. 未按时完成实习报告或成绩不合格的同学将延期毕业。
咨询电话:0595-22693527邹老师,22692448罗老师
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