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
你校《华侨大学关于请予批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独立本科段)等9个专业自学考试主考工作的函》(华大函〔2013〕170号)和《华侨大学关于请予批准会计(专科)等2个专业自学考试主考工作的函》(华大函〔2013〕17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具体开考有关事项如下:
一、你校新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属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执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公布的或经全国考委审批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考委指定时间的统一考试。省考课程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以专业考试计划公布的为准,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4和10月份。你校主考的上述专业首考时间拟定于2014年1月。
四、作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你校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自学考试有关方针、政策与规定,积极主动开展上述专业生源的组织与发动工作,认真开展社会助学辅导活动,精心组织与实施实践性环节考核,积极参与毕业生审核等具体工作。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何时停考,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
专此批复。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3年7月23日
抄送: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华侨大学成教院,省教育考试
院考生服务中心。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