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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同意开考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独立本科段)等专业的批复
    时间:2013-08-14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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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

    你校《华侨大学关于请予批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独立本科段)等9个专业自学考试主考工作的函》(华大函2013170号)和《华侨大学关于请予批准会计(专科)等2个专业自学考试主考工作的函》(华大函2013171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具体开考有关事项如下:

    一、你校新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属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执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公布的或经全国考委审批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考委指定时间的统一考试。省考课程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以专业考试计划公布的为准,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410月份。你校主考的上述专业首考时间拟定于20141月。

    四、作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你校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自学考试有关方针、政策与规定,积极主动开展上述专业生源的组织与发动工作,认真开展社会助学辅导活动,精心组织与实施实践性环节考核,积极参与毕业生审核等具体工作。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学、商务英语、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等8个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护理学等1个专科专业何时停考,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

    专此批复。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3年7月23

     

     

     

     

     

     

     

     

     

    抄送: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华侨大学成教院,省教育考试

    院考生服务中心。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7月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