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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关于开办2016年有关课程重新学习的预通知
    时间:2016-03-31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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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届毕业班级同学、其他各年级同学:

    根据《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分制学费管理暂行办法》,采用学分制学籍管理模式,凡经期末考试、补考未通过的课程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为确保毕业班级同学顺利完成全部教学课程学习,经学院研究,定于近期开办有关课程重新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对象

    2017届毕业班级所有课程学习未通过的同学,其他各年级课程学习未通过的同学。

    二、重新学习地点及时间

    地点:泉州校区、厦门校区(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时间:拟定5月、6月每周六上、下午

    三、其他事项

    1、泉州校区:需要参加重新学习的同学请于2016430日前到教学部(祖营楼104)办理重新学习手续。

      厦门校区:需要参加重新学习的同学请于2016424日前到学院办公室(E5-512)办理重新学习手续,如未及时办理的,需在2016430日前到泉州校区教学部办理。

    22017届毕业生课程挂科者,若耽误申请重修学习,将延误毕业进度或无法顺利毕业。

    3、重新学习表格可自行学院网站下载jjxy.hqu.edu.cn/

    4、教学部电话0595-2269244822693546,请各同学珍惜重新学习机会。

     

     

                                           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2016331